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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关于2017秋季学期入学超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终止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15:43:08    

《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六条规定:“国家开放大学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八年内有效。”经核查,截至2025年10月12日,陈联清等194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已超出8年最长学习年限,且未修满其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毕业学分。学校拟对上述学生作学籍自动终止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27日至2025年1131日(共5个工作日有异议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郑老师,0592-5955334

地址:厦门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教务科(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楼712)

附件:《厦门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2017秋入学超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厦门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2025年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