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六条规定:“国家开放大学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八年内有效。”经核查,截至2025年10月12日,陈联清等194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已超出8年最长学习年限,且未修满其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毕业学分。学校拟对上述学生作学籍自动终止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31日(共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郑老师,0592-5955334
地址:厦门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教务科(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楼712)
附件:《厦门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2017秋季入学超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厦门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