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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开放大学2023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7日 15:42:12    点击:

各学习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2023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开质量函〔2024〕1 号)及《厦门开放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实施办法》(开放院〔2022〕14号)的精神,加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追踪监控,现将厦门开放大学2023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调查对象

厦门开放大学2023届(春、秋)本、专科毕业生及其工作单位。

二、调查时间

问卷填报开放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0时—2024年4月30日24时。

三、调查内容

(一)毕业生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等方面的满意度评价。毕业生对课程辅导教师与导学教师、线上线下教学过程、考核方式、学业期待完成情况评价,及其对国家开放大学的总体评价与建议。

(二)用人单位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毕业生晋升情况、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各方面能力素养的满意度及其对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才培养和专业教学等方面的建议。

四、调查方式

调查采用网上问卷方式进行。调查问卷(当年版)发布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学生个人学习空间或者学校指定的网站。学生打开网址,点击页面右上方“学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进入个人空间后,点击页面上方导航栏“更多”,选择“评价&问卷”参与问卷调查。问卷填报开放时间由国家开放大学统筹。

1.问卷填写。各学习中心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内毕业生及其工作单位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毕业生问卷由学生本人登录平台填写;用人单位调查由班主任指导学生任选以下一种方式进行:

方式一,学生将用人单位问卷链接网址发送至工作单位,由单位或学生所在部门领导直接在网上填写问卷,提交后打印问卷结果、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或学生所在部门均可),上传加盖公章后的问卷照片;

方式二,学生在平台下载用人单位问卷并打印,交给工作单位或所在部门领导填写、加盖公章(要求同前),然后由学生在调查平台对应填入调查结果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问卷照片。

2.抽检审核反馈。问卷回收期间,开放教育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将随机登录平台抽查,凡信息不全、提交不规范的问卷均予退回并反馈各学习中心及时更正。

五、工作要求

1.各学习中心明确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制定工作方案,保证按时完成相关工作。请于2024年3月4日前将《2023 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联系表》(见附件1)电子档报至开放教育学院。

2.各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必须确保当年度满意度调查完成情况高于60%。开放教育学院定期对各学习中心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3.各学习中心收集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问卷纸质版自行建档留存3年,作为各类检查及评估的重要资料备查。

4.各学习中心对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满意度调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档请于5月15日前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科熊老师

联系电话:0592-5909087

电子邮箱:2365570358@qq.com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楼709室熊老师收


附件:

1.2023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联系表

2.关于印发《厦门开放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门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2024年2月27日